海能达回应美国法院禁令

来源: 芯查查资讯 作者:Henry 2024-04-08 09:53:28
海能达发布公告针对该禁令回应称,“公司已撤销深圳案件的起诉,同时按要求暂停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产品, 并已向美国法院申请撤销上述判令,近日正在美国法院持续进行听证。公司将进一步 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争取最短时间撤销上述判令。”

近日,深圳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能达”)通过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美国法院的法令,在另行通知之前,海能达不得在世界任何地方销售任何含有对讲机技术的产品。”目前,海能达在国内购物平台的相关产品已下架。

 

 

根据海能达官网提供的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所出具的法令原文显示,因海能达未遵守法庭要求其退出并撤回其在2022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该诉讼寻求其旗下 H 系列产品不侵犯摩托罗拉商业秘密与版权的宣告性判决),下达蔑视法庭制裁令。

 

该制裁令要求海能达遵守相关反诉禁令前,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停售含有双向无线电通信技术的产品、并每日向法庭缴纳罚金100万美元,同时,禁止其执行或依赖相关案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该命令自2024年4月2日起生效,直到海能达完全遵守法院的命令或法院另有指示为止。

 

 

此次制裁令原因及主要内容:

2022年6月,海能达向中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宣告式判决,认定其 H 系列产品未侵犯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以下简称“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和版权(中国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在2023年2月审理海能达公司的诉讼请求,并要求摩托罗拉公司在2024年4月1日前提供反驳证据。

摩托罗拉认为,这是海能达试图回避北伊利诺伊州地区法院权威的“无理取闹”行为,并要求法官禁止海能达在中国提起诉讼。摩托罗拉还认为,它无法相信深圳法院会保护它作为反驳证据提出的任何商业秘密。其在法庭文件中称:“目前没有任何保障措施可以防止摩托罗拉的商业机密和源代码被不当披露,也不能保证深圳法院会对获取这些材料施加限制,以充分保护摩托罗拉。”

海能达则反驳称,H系列无线电产品是在2021年10月推出的,因此既不受2019-2020年审判的约束,也不受法院2022年特许权使用费命令的约束。

此外,海能达在回应摩托罗拉藐视法庭诉讼程序的动议时辩称:“海能达在本国寻求对其行为的正当性进行司法裁决,这并无不妥或无理取闹之处。双方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就摩托罗拉根据特许权使用费提出的藐视法庭指控进行诉讼,而摩托罗拉从未提出将特许权使用费适用于H系列产品。”海能达还辩称,摩托罗拉指责深圳法院不值得信任,是在进行恶意论证,称没有理由认为中国的司法机构不会向摩托罗拉提供其在美国享有的同等保护。

2024年3月25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指示海能达“不得进一步提起或执行”其在中国针对摩托罗拉的诉讼,并于2024年3月29日命令海能达“退出诉讼......包括撤回起诉......”。

对于此次向海能达下达“蔑视法庭制裁令”的原因,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认定海能达违反了命令(Dkt.15041508),包括2024年4月2日电话状态会议上讨论的命令,其未遵守法庭要求其退出并撤回其在2022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因此对其下达蔑视法庭制裁令:

1、销售和分销禁令

在海能达完全遵守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的反诉讼禁令(Dkts.1504、1508)之前,海能达及其所有高级职员、代理人、雇员、附属公司、子公司、分销商和转售商,以及所有通过个人服务或其他方式收到命令实际通知的与其积极合作或参与的人员,被暂时禁止执行以下任何行为:

(1) 禁止在世界任何地方销售、销售、进口、出口或以其他方式分销任何双向无线电产品。为了鼓励遵守本禁令,海能达应在不迟于本禁令生效后三个日历日内,使用该实体或个人最后已知的电子通信方式(或如果不存在这种方式,则通过将该命令的硬拷贝发送到其最后已知的物理地址),向其在世界任何地方的双向无线电产品的所有代理商、附属公司、子公司、任何类型的分销商和转售商、客户和潜在客户书面通知这些实体和/或个人遵守禁令的要求,包括随附的形式通知。

此外,海能达应在本禁令生效后的三个日历日内,通过在其网站主页和其销售任何双向无线电产品的任何页面(包括海能达维护网站的任何地区或语言的所有页面,以该地区的语言)的显著位置张贴以下通知来宣传本禁令的生效:“公告:根据美国法院的命令,在另行通知之前,禁止海能达在世界任何地方销售任何含有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并附有本命令副本的链接。

在本禁令生效后的五个日历日内,海能达应向法院提交其已遵守上述通知要求的证据,包括其已向其提供通知的所有人员的名单,包括其通知的代理人、附属公司、子公司、分销商、任何类型的经销商、客户和潜在客户,其与这些实体和/或个人的通信副本,其已发布的新闻稿副本,以及通过提供屏幕截图确认其已在所有必要的网站页面上放置了所需通知。

摩托罗拉将被允许通知公众,包括但不限于其代理商、分销商、经销商、客户和潜在客户针对海能达的禁令的生效。

2、每日罚款

直到海能达完全遵守法院的禁止令前,海能达需每天向法院支付100万美元的罚款。

3、禁止依赖中国诉讼的任何命令或判决

海能达被命令不得执行或依赖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诉讼中发布的任何命令或判决,直到本案关于H系列产品的藐视程序结束,并且法院可以考虑并作出进一步的命令以纠正摩托罗拉可能遭受的任何不利影响。

上述禁令自2024年4月2日起已经生效,直到海能达完全遵守法院的命令或法院另有指示为止。

 

 

4月8日早晨,海能达发布公告针对该禁令回应称,“公司已撤销深圳案件的起诉,同时按要求暂停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产品, 并已向美国法院申请撤销上述判令,近日正在美国法院持续进行听证。公司将进一步 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争取最短时间撤销上述判令。”

 

公告还披露,根据海能达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重为 83.31%,其中双向无线电技术相关产品为主要构成。显然,此次禁令对海能达的业务影响很大。

 

海能达强调,“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申请撤销上述判令,但案件后续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循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似乎是为了稳定股价,海能达在发布上述回应公告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自愿承诺:即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7 日)不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而增加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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