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独角兽企业数量逐渐成为反映国内新经济趋势的公认晴雨表,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也开始关注和重视独角兽企业对区域产业结构、所属领域生态的整体牵引作用,相关政策措施由此出台。
“信创产业”对全国各地的“独角兽”支持政策做了全盘梳理,发现近3年以来,相关政策的出台呈现出三大特点:
近3年政策发布的主体,主要集中在各地的高新区、开发区、经开区等新区——原因在于其他经济核心区多年前就已经发布了相关政策,现在一方面可以延续既往“做熟”的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已经进入了独角兽“从有到优”的新阶段,可以开始享受独角兽经济的“飞轮效应”——但同时这也意味着,这些新区已经清晰地认识到将独角兽经济作为区域崛起抓手的重要性、必要性。
政府的角色已经更倾向于向“管家”转变,从原有单一维度的奖补机制,向资金、技术、空间、市场、人才、监管等综合维度升级,以“服务包”的方式,全方位支持独角兽企业培育、扎根和发展。
相比简单直接的“引进来”,各地开始更注重培育区域自身的独角兽企业,注重成长性、本土性,并提供从企业发展、壮大,到做精,再到上市的全生命周期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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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近3年以来各地“独角兽”相关支持政策分享如下,从这股政策浪潮我们可以清晰地感知到,对于新时代的独角兽企业来说,蓝海蔚蓝。
- 北京市
2020年12月,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12部门共同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独角兽企业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在营商环境、纳税、研发能力、空间使用、市场对接、政府采购、人才引进、融资等方面,加强对独角兽企业的普惠性支持力度。
2021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发布《独角兽企业加速计划》,为独角兽企业制定涵盖政策补贴、技术支撑、产业空间、市场供给、人才培育、金融支持、监管创新等各方面的“服务包”,构建“股、债、奖、补”联动的加速融资体系,提供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等相应的支持措施。
2021年11月,北京市丰台区发布《关于支持独角兽企业在丰台区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独角兽”八条),预计年投入10亿元,在独角兽企业空间载体、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上市补贴、高管个税、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给予奖励和补贴。包括:对新入区或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形成的区域综合贡献连续三年按最高70%给予奖励;对独角兽企业上市和挂牌,给予最高1000万元扶持等。
2021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发布《海淀区“两区”建设2022年工作计划》,将发挥海淀区上市公司和独角兽企业聚集的领先优势,在股票发行、上市、交易等业务规则制定方面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参考建议;进一步优化提升“两区”建设专项人才服务政策和产业发展财税激励政策,战略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提高人才和企业发展获得感。
2022年1月,北京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分层分类精准支持创新企业发展,培育更多硬科技独角兽、隐形冠军和科技领军企业”列入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上海市
2021年4月,上海市宝山区发布《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多维度支持拟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补贴和奖励。同时在项目供地、租金补贴、金融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对企业予以支持。
广东省
2020年10月,深圳市光明区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对准独角兽企业,连续 3 年按其每年研发费用的15%给予资助,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为 300 万元。
2021年11月,珠海市发布《关于培育引进前沿产业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在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领域,在珠海市内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的独角兽企业,将获得10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首次进入培育库的企业将获得200万元的研发启动资金;支持入库企业申报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2021年12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对区内首次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分别一次性扶持500万元、200万元;入选“中国独角兽”、“中国潜在独角兽”的广州市外企业整体搬迁至本区,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在认定当年获得投资的,按所获投资额的5%给予扶持,其中独角兽企业最高200万元,潜在独角兽企业最高100万元;另外对通过认定的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5-30万元补贴,最多享受三年。
江苏省
2020年9月,苏州市出台《苏州市打造“独角兽”企业发展生态圈实施意见》,建立从科技型中小企业到“独角兽”的成长培育库,入库获认定后给予30万元奖励;当年研发费用增长额达标的给予6%奖励,每年最高300万元;按照上一年研发费用的20%给予研发后补助,最多可享5年、累计最高1000万元;对于首次列入知名机构“独角兽”榜单的,最高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2021年2月,南京市出台《关于对独角兽、瞪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激励的实施办法》,以企业对城市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对企业本年度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增量部分,按50%奖励给企业,其中独角兽企业最高可享年度奖励1000万元;瞪羚企业最高可享年度奖励500万元,并承诺企业“免审即享”,由相关政府部门直接提供数据。
2021年2月,常州市高新区出台《常州高新区关于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实施办法》,构建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梯队,对瞪羚培育企业获认定一次性奖励3万元,通过瞪羚企业认定后再奖励7万元;对潜在独角兽企业获认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独角兽企业获认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山东省
2020年9月,山东省印发《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为入库企业搭建高管培训、合作交流、管理咨询、市场拓展、数字赋能、投融资以及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平台,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在技术研发、上市培育、融资服务、社保缴纳、人才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企业政策支持。
2021年2月,山东省出台“财政三项奖励政策”,在高成长性企业培育综合奖励政策方面,每年按照瞪羚、独角兽等培育数量和服务质量,对县(市、区)进行考核和奖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纳入省级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名单的企业给予重点投资支持。
2021年2月,淄博市印发《淄博市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年)》,对瞪羚、独角兽、哪吒企业,提供精准政策扶持;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入选奖励。对于首次获得国家权威机构榜单或省、市认定的市内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资金扶持。经认定的哪吒企业,享受准独角兽企业优惠政策;并在独角兽生态岛建设、资源供给、企业上市、信贷融资、人才认定、国内外市场拓展、监管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
2021年7月,青岛市发布《青岛市“十四五”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未来五年青岛将持续加大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瞪羚、独角兽等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和服务,扶持民营企业创新能力进入同类城市前五位。
四川省
2021年3月,成都市成华区发布《成都市成华区支持新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对新引进的独角兽企业,在区内年度经济贡献达到4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100万元开办补贴;对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的10%,最高可享20万元、50万元研发补贴;首次认定准独角兽、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陕西省
2020年,陕西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按照“谋链、扩链、强链、补链”的思路,积极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工艺的生产型“独角兽”企业,对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培育认定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并给予奖励;并对其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湖北省
2021年3月,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出台《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光谷“高企十条”),对新晋为独角兽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2021年9月,湖北省印发《湖北省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从优化培育政策环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展科技金融滴灌服务、强化人才支撑、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等新物种企业,推动一批科技领军企业上市。
江西省
2020年4月,江西省印发《加快独角兽、瞪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省财政科技资金对于首次入选的江西省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给予4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入选奖励,各市、县(区)政府给予配套奖励;同时提供精准政策扶持、研发经费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完善融资服务、搭建平台等支持。
2021年6月,江西省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加快发展独角兽、瞪羚企业。落实独角兽、瞪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支持独角兽和瞪羚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引导和帮助其申报各类科技研发计划。到2023年,培育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30家以上,瞪羚(潜在)企业300家以上。
安徽省
2020年10月,安徽省发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对省数字技术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0万元;企业首次进入“独角兽企业”名单的,鼓励所在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2021年2月,合肥市印发《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对当年R&D比重超过15%的潜在瞪羚企业、超过10%的瞪羚和独角兽(含潜在)企业,分别按照研发费用的20%、1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2021年6月,合肥市印发《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利用金融产品风险池资金支持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融资,对贷款担保损失给予最高50%财政补贴,财政给予商业银行贷款金额1%贴息、担保公司1%担保费补贴。
2021年12月,合肥市蜀山区发布《合肥市蜀山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对区内引进独角兽企业,自注册之日起1年内按实缴资本不超过1%给予奖励,最高补贴1000万元;在蜀山区购置、租用办公用房的,分别按照3%、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50万元。
2022年1月,合肥市庐阳区发布《庐阳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对落户的独角兽、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入驻奖励(最高1000万元);办公用房支持(购房最高200万元、租房年度最高50万元);以及经营贡献奖励、要素资源保障、人才落户支持、上市支持、中介辅导奖励、融资支持等。
河北省
2021年9月,石家庄高新区发布《石家庄高新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试行)》,对入区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按企业上年度获得投资总额的10%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和1亿元奖励,同时提供资金、场地、设备、人才等多方面支持。
山西省
2021年3月,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将建立总规模200亿元的独角兽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科研、用地用房用电、投融资、人才引进、应用场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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